胶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重要决策部署,以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胶州样板”为目标,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持续发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转化为聚民心、惠民生、优环境、促发展的动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频创佳绩:胶州市成功获评首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市,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现场会在胶州召开,胶州市司法局被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被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作为青岛市唯一代表在全省调解工作和司法所“规范提升年”行动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经验在山东人民广播电台作了专题报道。聚焦完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聚力深化三项制度,助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19年8月,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现场会在我市举行,“胶州经验”在全省推广。聚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镇街法治建设水平。创新建立“三联一群”工作机制,全面铺开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聚能责任落实,确保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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