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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天成,籍贯江西,中山大学本科生,中山大学红楼梦学社社员,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读。兴趣广泛,于中考后暑假与《红楼梦》结缘,通读全书。后又涉猎周汝昌等名家之说。每读《红楼》,辙为书中未解之谜吸引,为诗酒笑骂之青春年华倾倒,为曹公写作博爱之心感动,以故常伏一卷《脂批红楼》于案头,每自读之,爱不释手。
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巅峰的红楼梦,正如脂砚斋所批,草蛇灰线,伏线千里,无一字可以删改。因此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而第六回的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因为其话题在传统文化意义上的敏感性,成为了人们多年以来不断讨论的谈资,今天笔者在这里不想对于礼法等问题做过多的解释,却想通过这个事件的前后因果,谈谈中国古代青少年获取性知识的途径。
在我们的印象中,谈性变色。因此,我们也自然会认为,在视性如洪水猛兽的古代中国,性教育,即使不说完全没有,也应该极度稀缺。但实际情况却不完全如此。
古代在官方教育知识体系里的性教育的确比较缺乏,不过在民间相互的知识传授却比较多。需要注意的是,正如《白虎通》中所说:”父所以不自教子何?为渫渎也。又授之道当极说明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父子相教也。”中国古代被认可的性教育,更多的是发生在母女之间的暗示与引导。比如”嫁妆画”,就是母亲在新婚之前对于女儿的言传身教的教材,甚至成为新婚之夜夫妻行房的模板。而父子之间,由于礼法的约束,性知识的传授则较为少见。同时,由于中国古代的童养媳制度,新婚妻子往往比丈夫大一些(详见沈从文的《翠翠》)。因此,在夫妻初次共同生活时,往往是妻子教授丈夫。这就构成了中国古代公共认可的性教育及性启蒙的概貌。
古代艳情小说
但具体到《红楼梦》文本中关于宝玉初试云雨情的描写,问题则又有了些许不同。警幻仙姑所托之梦,固然是书中玄幻之笔,但绝非毫无根据。书中也曾提及茗烟为宝玉解闷而买宫艳小说的事情,虽然在故事情节的时间顺序上发生在宝玉初试云雨情之后,但我们分析时却不得不考虑这种情况:日有所见夜有所想。宝玉在梦里与可儿的云雨,有他在现实生活中所见的性启蒙书籍作为基础。这就涉及到了中国古代青少年获取性知识的另外一种非官方的途径。正如现在有些青少年观看成人影片,中国古代也存在春宫图、艳情小说等性启蒙途径。可以分析书中的宝玉,之所以会梦到云雨巫山的销魂场景,很可能与之有关。
另一方面,袭人的反应很值得我们思考。她在面对少爷(宝玉)的性要求时的接受,与后文在宝玉挨打之后向王夫人的告发,让很多人对这个人的人品产生了怀疑。但事实上,我们必须清楚袭人对于宝玉性要求的态度。根据程本,固然是”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但在年代更早、对红楼梦原著忠实程度更高的各脂批本中,却用的是”强”而非”与”。这一字之差就决定了文字的性质。面对少爷的要求,袭人作为丫鬟,是没有否决权的。这样一来,她在道德上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此外,我们需要解释袭人在宝玉房中的性质。文中雪芹先生说的明白,袭人知道贾母是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后文中我们又可以知道,贾府的惯例会在未成婚的公子房中,放一两个通房丫头,来做性启蒙之用。因此袭人与宝玉的性行为,应该被认为是受到家族长辈所默许的,至少是不反对(通房丫头的作用本身就是类似于妾,如平儿)。
因此,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我们没必要给袭人扣上”花贱人”(晚清书评家之语)的帽子,因为她的工作不止是照顾宝玉,在某种意义上,还担负着宝玉性启蒙老师的职责。工作,在道义上是不用担负过大的责任的。
当然,周汝昌先生曾经在他的书中,就“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关于为什么请人送人的时候均没有出现史湘云但在宴会过程中史湘云却是重要角色有过考证。而且宴会结束之后,有写芳官与宝玉共卧一榻,似乎想暗示宝玉的性行为不只发生在丫鬟之间。本文对此猜想不作赘述。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古代,至少是在封建礼法时代,性教育在官方的教育体系里没有其位置,但在民间却广泛存在。母女间的言传身教,是性教育和性启蒙的主要形式,但也包含着艳情书籍、通房丫鬟等辅助手段,让中华传统的性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民间流传了下来。了解这样的传统,对于我们今天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以及对中国人性观念的分析和解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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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