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1960年3月,土家族。1985年5月结婚成家。现年60岁,刚刚退休。常住一起的家庭成员有妻子、儿子、儿媳、孙女。父母虽已八九十岁高龄,但身体尚好,生活完全自理,且因生活习惯、作习时间与我们不同,加上俩老性格比较强势,所以不与我们同住。
作为既受过传统思想教育、又经历过改革开放洗礼、并具有一定现代思想观念的花甲之人,我的爱情观其实比较简单,也比较现实。那就是:爱情是建立婚姻家庭的最重要基础。
爱情是特指两性之间相互爱慕、相互依恋、相互信任、相互追求的一种特殊情感,其最高境界就是为了对方,可以奉献或者牺牲自我。最普遍而最通常的结果就是相互结成夫妻,组建家庭,不断地延续或者演绎生动的爱情故事。
俗话说:无恩爱不成夫妻。我的理解就是,如果没有爱情,就最好不要结成夫妻。因为没有爱情,就意味着相互之间既缺乏爱慕和依恋,又缺乏信任和追求。而这样的夫妻或者婚姻,往往难以经受住艰难困苦的考验。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爱情支撑而分道扬镳的年轻人比比皆是。而我自己的父母就属于那种缺乏爱情基础的一对。尽管他们始终同在一个屋檐下,但他们几十年来的关系,就如同仇人冤家一样,好像从来都没有享受过爱情的甜蜜和幸福。而作为子女,可以说我从小到大就一直深受其害。
记得十岁之前,由于我一直随外婆生活,一年难得见到一次父母,所以根本不知道父母关系怎样。十岁开始我离开外婆,来到父母身边,准确地说是来到父亲的身边,因为母亲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离父亲工作的地方还有二十多公里,而且那里条件更艰苦。其实,更准确地说,我当时是来到父亲工作所在地附近的学校寄读。只是每个周六的晚上才回家——即回父亲在其单位的办公室兼卧室住上一晚。
但正是从那时起,我就亲自耳闻目睹了父母俩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现在想来,每隔个把月时间,不论是母亲到父亲这里来看我,还是父亲带着我去母亲那里去看母亲,几乎每次都会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大打出手,甩门、扔东西基本就是常事,每次都是不欢而散。可能是我太小,不懂事,也可能是我根本就很反感父母俩人互不包容的态度和情绪的缘故,所以,每次对于他们到底是因何而起争执、为何而大打出手,根本就没有弄清楚过。
直到父亲退休那年,父母之间发生了一次剧烈冲突后,父亲愤而离家、声称要外出流浪时,才勉为其难向我诉说:母亲从来就不爱他,结婚前她喜欢的是别人。之所以与父亲结为夫妻,完全是外婆一手包办促成。那时外婆所看重的就是,父亲已参加革命工作、是当地的土改干部,而母亲当时也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文艺骨干。完全可以说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所以,外婆以其强势性格和手段,迫使母亲屈从。因此,几十年了,父母之间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少恩爱,谈不上有什么感情,更别说爱情了。对此,我作为儿子虽无法改变,但其实也没少给父母做调和劝解工作,甚至想方设法让他们不计前嫌、看重感情。但无济于事,劳而无功。
也许是对父母之间极不合谐关系的一种抗拒和逆反心理吧,所以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早就确立了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的意识和概念。所以,我与妻子始终都相信而且坚持了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而且以此走过了几十年的艰苦岁月,如今都深感满足、甚觉欣慰和幸福。
当然,对于什么是婚姻的基础,婚姻与家庭的基础包括哪些内容等,不同爱情观、不同婚姻观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表述。也许有的认为婚姻最重要的基础应该是“门当户对”,也许有的认为婚姻最重要的基础应该是金钱物资或财富。但我却坚持认为并始终坚信:这些都代表不了、也代替不了爱情。我认为,只有爱情才是建立婚姻最重要的基础。有了爱情这个基础,是否“门当户对”、是否有金钱物资和财富,并不那么重要。因为,在爱情的支撑下,通过努力和创造,肯定可以获得幸福。而单纯以“门当户对”或者金钱物资和财富为基础的婚姻,在没有爱情支撑的情况下,往往就会出现冲突不断、矛盾重重、甚至离心离德、分道扬镳的问题。
无数事实证明:婚姻是否美满,家庭是否幸福,不仅有赖于夫妻之间爱情的支撑,而且也有赖于夫妻之间将爱情进行到底的精神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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