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七天假,三天法定节假日有工资,另外四天有工资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几天
马上就2020年了,1月25日是农历新年。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新年有三天,分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
像这样的法定节假日,实际上有11天,全部是每年的固定时间。当然,这些固定时间是既有农历,也有公历的古,还有一个二十四节气。
公历的固定节假日有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
农历的固定节假日是春节(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初二。注意除夕不一定是大年三十,呵呵)、端午节(五月初五)、中秋节(八月十五)。
清明节不算农历,也不算公历,它属于二十四节气。“上半年是六廿一,下半年是八廿三,每月两节不变更,最多相差一两天。”
如果我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是同一天,实际上是需要调休的。也就是说可以将工作日中的一天拿来调整为休息日。比如今年春节,1月27日和28日是用来调休的正月初一和正月初二法定工作日的周末两个休息日;1月29日是调休的1月19日的周日休息日,1月19日正常上班;1月30日是调休的2月1日的周六休息日,2月1日正常上班。
法定休息日,实际上是不需要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发放工资,这属于按天计算工资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51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除了法定节假日,法律规定只有正常工作了才发工资。也就是说1月份正常18个工作日加上三个法定节假日,发放工资的天数应当是21天,这是按天发放工资的情形。
如果是按月计算工资,计算起来更复杂了。比如,2020年1月份实际上只有18个工作日,劳动者只要这18个工作日全勤,就应当发放整月工资。
调休的四天没有工资,因为属于周末休息日,或者调休的时间。周末会发放工资吗?当然没有。不要认为我们按整月发放工资,就是认为周末有工资的。
日工资标准应当如何计算?按照2008年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由于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也应当支付工资,所以月进行天数应当等于(365天-104天)÷12个月,结果是21.75天。
如果我们每个月标准工资是2175元,这样我们计算出来的日工资标准就是每天100元。如果1月份我们请事假一天,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的工资2075元。即使我们1月份全部请事假,用人单位应发的工资也应当是375元。值得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请事假额外扣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所以,我们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管理工资的计算是非常严谨规范的,绝对会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遇到了单位的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两年之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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