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过去的520,“恋爱场”发生了一件标志性的“大事”,非常具有“指标”意义:
江苏一对情侣李先生及张女士过了热恋期,从卿卿我我、花前月下变为吵吵闹闹、恶语相向,最终分手。分手后,男子要求女方将恋爱期间微信转给她的4万多元“转回去”,女子认为这些款项是恋爱期间男子为支持她开美甲店的赠与,认为是恋人之间表达情感的正常经济往来,因此对此不予理会。
多次催要无果,2020年8月,男子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法庭。2021年5月20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女方必须归还那4万多元微信转款“还回去”。法院认为:
1、情侣间的转账是赠与还是借贷,需要结合具体金额以及情景等综合考量。
2、一般恋爱期间特殊意义的金额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往往表达的是赠与,一般不会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3、李先生向张女士的转账没有表达特殊意义的金额,张女士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是赠与,故而法院判定为借款。
日常恋爱关系中,男方为了向女方表达爱意时常会有一些微信红包或者转款的行为。不少女性也以男方是否能够量力而行地在自己身上花点小钱来衡量男方对自己的心意(这属情理之中,无可厚非)。但是,法院的这份判决无疑给现实生活中的恋爱男女提了个醒:
1、对女方的提醒:如果属于男方为表达爱意的赠与,要么要求男方用有象征意义的特殊数字金额,要么就明确表明是赠与——虽然有点煞风景,但是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对男方的提醒:如果是借贷,也务必备注清楚。
社会虽然在进步,但是现在的恋爱、婚姻关系确实已经失去了过往的“单纯”,现实情境下,唯有相互包容和体谅可能会让恋爱更有温度。
本文重点讲:恋爱前规则 电影 喜欢的朋友可以收藏 转发